各相关企业:
心胸外科类和麻醉类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第二阶段)产品拟中标结果的申(投)诉已处理完毕,经省医保局同意,现将中标结果予以公布并就后续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购销合同和廉洁承诺书
(一)时间
2020年6月28日-2020年7月17日(工作时间,下同)。
(二)地点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一楼受理大厅医用耗材与设备采购科。
(三)相关要求
1.须由中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省药械采购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并签订购销合同和廉洁承诺书。
2.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请携带购销合同(详见附件2)和廉洁承诺书(详见附件3),上述文本均应打印四份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有变更的,请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未按规定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购销合同、廉洁承诺书的,视作放弃本次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负。
二、配送关系建立
(一)操作要求
投标企业对中标产品选择具有相应产品配送资质的配送企业(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4、5),未中标的产品无需进行操作。
配送关系建立分两步进行:第一步,按分类建立配送关系;第二步,按二级目录选择配送企业。在采购中心审核通过分类配送后,投标企业再将产品勾选给配送企业。配送关系建立成功后,产品即可上线交易。
未报名的配送企业需登录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http://trade.zgyxcgw.cn:8000/com.hsnn.sso/login.html)填报企业信息进行注册。同时应将配送企业主体册资质材料(编制要求详见附件6)递交至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已获得账号(hpxxxx)的配送企业无需报名。
(二)操作时间
2020年6月28日-2020年7月17日(工作时间)。
(三)操作平台
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耗材交易系统(http://trade.zgyxcgw.cn:8000/com.hsnn.sso/login.html)。
三、注意事项
(一)请有关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操作,如因自身原因没有正常建立配送关系的,后果自负。
(二)中标产品中若有产品注册证已过期的,相关企业需在签订中标合同时按照“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办事流程-耗材采购-医用耗材交易系统企业信息变更申请流程”进行新老注册证更换。逾期不递交的,将暂停该注册证下所有产品的交易资格。
(三)如企业遗失登录密码,请及时重置(要求详见http://www.zjyxcg.cn/detail.html?infoId=2938&CatalogId=27)。
(四)配送关系建立以网上操作为准,无需递交纸质材料。
四、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0571-86401857。
(二)联系地址: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一楼受理大厅(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江南巷2号,下城区健康服务产业园三号楼)医用耗材与设备采购科。
(三)业务咨询:为方便与企业沟通和解答相关操作上的疑问,省药械采购中心建立了QQ交流群,群号579975551,申请入群时需注明企业名称和企业序号;或者可通过平台登录下方的“QQ平台咨询”进行业务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1.心胸外科类和麻醉类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第二阶段)中标产品目录.pdf
2.购销合同.doc
4.心胸外科类和麻醉类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产品建立配送关系操作手册(投标企业册).pdf
5.心胸外科类和麻醉类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产品建立配送关系操作手册(配送企业册).pdf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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