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辽宁玉皇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及其产品在线交易的公示
信息来源: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1-02-23
阅读次数:5274
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配送企业、投标人:
根据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2月7日发布的《关于注销<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辽药监告〔2021〕9号)及我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经核查,拟暂停辽宁玉皇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及其产品在线交易,具体产品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23日至3月1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工作时间)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至省药械采购中心。
材料提交:可持有效数字证书(CA)登录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药品基础库系统,通过“网上材料申报”模块上传相关材料。具体操作见2020年2月1日公布的《关于浙江药械采购平台企业材料网上申报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联系方式:监管科,0571-86409269。
联系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江南巷2号(下城区健康服务产业园三号楼,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特此通知。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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