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继续提醒医药企业提交守信承诺
信息来源: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1-04-01
阅读次数:12163
《浙江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试行)》已于2020年12月30日印发。当前,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在线医药企业(包括生产、代理和配送企业)《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提交等工作正在进行中,对于未提交书面承诺的医药企业,自2021年4月1日起,不再接受其新的投标或挂网申请;自6月1日起,对已中标或挂网的医药企业及其产品,在保障临床需求的前提下撤销其挂网。咨询电话:0571-86409269。
附件:1.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关于印发《浙江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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