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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继续提醒医药企业提交守信承诺
信息来源: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1-04-01 阅读次数:12163

        《浙江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试行)》已于2020年12月30日印发。当前,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在线医药企业(包括生产、代理和配送企业)《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提交等工作正在进行中,对于未提交书面承诺的医药企业,自2021年4月1日起,不再接受其新的投标或挂网申请;自6月1日起,对已中标或挂网的医药企业及其产品,在保障临床需求的前提下撤销其挂网。咨询电话:0571-86409269。


        附件:1.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关于印发《浙江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试行)》的通知

           2.关于落实浙江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

      3.关于非CA用户开通网上提交信用承诺书的通知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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