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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比制剂(原研药)挂网采购信息梳理结果的公示(八)
信息来源: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1-04-15 阅读次数:8738

        按上级部署,根据《浙江省提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改革方案》(浙医保发〔2020〕14号)精神,经企业申报、梳理等程序,现将企业申请挂网采购的参比制剂(原研药)产品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方式向我中心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建议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

        二、要求: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无中生有和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021年4月15日至4月21日止。

        四、联系方式:0571-86401737;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江南巷2号(下城区健康服务产业园三号楼)。

        

        附件:参比制剂(原研药)产品挂网申请初步梳理结果表.xls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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