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部分医用耗材产品在线交易公示(一)
信息来源: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1-07-26
阅读次数:2968
根据《浙江省医用耗材暂停交易产品恢复在线交易资格工作办法(试行)》,按上级部署,我中心对企业申请恢复在线交易的产品进行了梳理和评估。现将拟恢复在线交易的产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至8月2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工作日)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至省药械采购中心;无异议的将于公示期后恢复其在线交易。
联系人:耗材采购科,电话:0571-86401857。
联系地址: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一楼受理大厅医用耗材采购科(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路江南巷2号,三号楼)。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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