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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2年无在线交易产品挂网采购的通知(三)
信息来源: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8-04 阅读次数:10534

各医疗机构、配送企业、相关生产企业:

         根据《浙江省提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改革方案》(浙医保发〔2020〕14号)及《关于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准入机制的通知》(浙医保发〔2021〕24号)精神,经企业申请、材料审核、公示等程序,现将符合挂网要求的无在线交易产品的药品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该部分产品将于2022年9月1日起执行。

         相关生产企业应及时与配送企业确立好新纳入交易产品的配送关系,同时将配送关系资料递交至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571-86401737;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凤起路100号(之俊大厦西侧裙楼)三楼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附件:符合挂网要求的无在线交易产品(三).pdf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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