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
高级搜索 关闭
-
今天是
当前位置 > 首页 > 通知公告 > 药品采购
关于2021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挂网采购的通知(十)
信息来源: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2-11-30 阅读次数:8208

各医疗机构、配送企业、相关生产企业: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21〕29号)文件精神,按省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2022年12月1日起将部分不高于国家谈判药品价格的同通用名同规格产品纳入我省药械采购平台在线交易(具体见附件)。其中未维护国家药品代码信息或基础库资质暂不合格的产品,待维护合格后予以挂网。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凤起路100号三楼(之俊大厦西侧裙楼)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药品采购科,联系电话:0571-86401737。


        附件:部分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信息(十).xls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2年11月30日

相关文章
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