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药品集中采购部分在线产品价格投诉处理结果的公示(2022年第七批)
信息来源: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2-12-15
阅读次数:1147
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配送企业、投标人:
我省药品集中采购部分在线产品,因价格等原因被投诉。根据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经排查等程序,对2021年10月31日之后产生全国最低价的药品,拟做如下处理:
一、不同意按规定降价的药品,暂停在线交易。具体产品见附件1。
二、同意按规定降价的药品,下调在线交易价格。具体产品见附件2。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工作时间)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至省药械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监督管理和价格监测科,0571-86409269。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凤起路100号(之俊大厦西侧裙楼)三楼。
附件:1.拟暂停在线交易产品目录.pdf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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